【田飛龍】從頭閱讀潘恩的政治找九宮格講座哲學

 

 

從頭閱讀潘恩的政治哲學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八月十三日甲辰

           耶穌2015年9月25日

 

  

 

[摘要] 在18世紀的啟蒙思惟家中,潘恩是真正的“世界國民”,橫跨英美法,穿越于american反動、法國反動與英國議會改造之大水,以其對權利與感性的熱愛和推展聞名于世。與晚期的《常識》和《危機》比擬,《人的權利》更顯理論成熟和系統化,將其政治哲學予以精準提煉和表達,分為兩篇:第一篇直接針對柏克1790年《法國反動論》中的重要觀點展開反擊,并初步提出了作者基于權利論的憲法和當局原則體系;第二篇的理論論證顏色加倍濃厚,并側重將權利原則應用于軌制實踐和改造設計。《感性時代》則將反思的重心由政治哲學移向宗教神學,還原天主崇奉的感性本質,宣揚天然神論,表達了對啟蒙傳統下“科學神學”的崇奉性尋求。兩年夜篇章配合塑造了一個激進平易近主主義者的思惟抽像。

 

[關鍵詞] 國民  反動   權利  感性  科學

 

一、潘恩的生平與思惟肖像

 

1960年月american平易近權運動時期,搖滾詩人鮑勃•迪倫(Bob Dylan)曾創作了最有名的抗議平易近謠《謎底在風中飄揚》(Blowing in the wind)[1]來紀念托馬斯•潘恩。2003年,在紀念american憲政史上最有名的馬伯里訴麥迪遜案200周年之際,喬治城年夜學的羅賓•韋斯特傳授在《弗吉尼亞法令評論》上發表題為《湯姆•潘恩的憲法》的紀念性論文,從頭梳理潘恩的憲法思惟,并著重指出潘恩的如下教誨:“要想回歸潘恩的那種遠見卓識,我們只要在觀念上從頭將憲法視作一部‘為統治者而設置的法令’–而非一部‘為法院所設之法’,只要這樣才幹為他所鐘愛的‘人之權利’賦予立法性的內容。”[2]

 

這兩個事務因為“潘恩”而聯系在一路,配合表白了american社會的如下現象:盡管時隔兩百年,盡管潘恩不是一個完全意義上的american國民(他更像是一個尋求不受拘束的世界國民),且在american憲政年夜功樂成之時,聯邦黨人反而有興趣疏遠和打擊他,但他在american平易近間社會和學術界的印象經久不息。詩人迪倫的平易近謠顯示了american下層平易近眾和邊緣群體對潘恩思惟中的布衣立場戰爭等取向的深入認同。韋斯特傳授的學術論文則顯示出american學界的“政治憲法學”的理論意識和學術傾向,“國民的憲法”還是“法院的憲法”或許司法審查與平易近主成為american憲法學界最具性命力和原創力的辯題–而潘恩曾經的思惟教誨對于若何懂得憲法的平易近主性質顯然具有積極的價值。這位熱愛原則甚于功利、研討政治卻不黯政治技能、來自英國的“鄉野鄉人”,在一個價值狂飆與軌制突變的時代,居然橫跨英、法、美三國,深深鑲嵌進american獨立戰爭、法國年夜反動和英國議會改造這三個最為巨大的時代漩渦之中,以其對人類最深切的愛、對權利和感性原則最徹底的堅持(不吝沖犯世俗、獲咎伴侶)而創造了人類史上的一個“布衣奇跡”。但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卻長期以來遭到良多的誤解與非難,甚至american總統西奧多•羅斯福稱他為一個“矮小粗俗的無神論者”,政治思惟史上又長期將“激進主義”的標簽固定在他身上,以致于他的思惟肖像日漸含混。在此,作為潘恩著作的重譯者,有需要對他的生溫和思惟肖像加以年夜致的描摹,以便為任何相關的懂得供給可賴參照的場景與框架。

 

托馬斯•潘恩(1737-1809),誕生于英國的塞特福特(Thetford),父親是貴格會信徒,同時也是一位內衣制造商–父親的崇奉和職業對他的晚期成長產生了主要的影響。潘恩是典範的布衣出生,從13歲開始就跟隨父親從事內衣制作,沒有受過系統而嚴格的英國“貴族”教導。除了承繼父業,富于冒險精力的潘恩還從事過海上冒險的任務,開辦過小的煙草店,擔任過兩次低級稅務官,在倫敦做過短暫的教員–這些豐富但了無成績的底層拼搏使他對英國社會尤其是下層布衣和下級仕宦的際遇有著深入的親身經歷和同情,這在必定水平上構成了潘恩政治思惟中的同等取向與福利國家觀念的主要淵源。就在1772年第二次擔任下級稅務官期間,他曾發表小冊子《稅務官個案研討》(The Case of the Officers of Excise),提交給英國議會,盼望惹起后者的關注,并促進下級稅務官待遇的改進。這是潘恩在底層打拼的晚期生涯中初度觸及公共政策問題,并初步體現了他作為啟蒙時代“小冊子作家”的基礎風格。當然,這樣來自底層的呼吁并沒有惹起英國議會的足夠重視。也許從那時起,潘恩對英國議會的上層政治就開始產生了質疑。潘恩有過兩次不幸的婚姻,一次是在1759年與瑪麗•蘭伯特結婚,后者一年之后往世;第二次婚會議室出租姻是在1771年,對象是商人之女伊麗莎白?奧立弗,三年之后,隨著潘恩再次被解除稅務官職務以及生意上的破產,該次婚姻迅即解體。人生晚期(1737瑜伽教室-1774)的37年歲月里,作為誕生微賤的底層人士,潘恩頑強拼瑜伽場地搏,卻接連掉敗,由此對英國底層社會青年的前途和盼望有著加倍切膚的懂得。

 

1774年11月,潘恩抵達american的費城,開始了作為“世界國民”和“不受拘束使者”的后半生。潘家教恩往american的最後設法是開辦一所學校,后來偶爾從事《賓西法尼亞雜志》的編輯任務,很快親身經歷到文字的氣力和本身的天賦。這一時期美洲年夜陸最年夜的政治問題就是獨立問題,潘恩確定不會放過這樣的天賜良機。1776年1月,《常識》出書,重要目標在于論證北美獨立的正當性–潘恩一鳴驚人,小冊子的發行獲得了絕後的勝利。此刻北美年夜陸上的獨立戰爭愈演愈烈,出現了加倍復雜的局勢:從內部來看,年夜英帝國議會天然不盼望放棄北美這一殖平易近“富礦”,更關鍵的是不克不及開此“殖平易近地獨立”的先例,引致仿效,危及帝國體系,是以派出了精兵強將,并進行了年夜規模的政治動員;從內部來看,《獨立宣言》遠不是一部憲法,年夜陸會議也只是各州的行政聯席會議,權力無限,而在英國的傳統影響及政治動員之下,更是出現了被愛國者們冠以“american托利黨”之稱的、數量可觀的反對派。在這一情況下,一部《常識》顯然已經無法完全及時地回應american反動與建會議室出租國過程中出現的新危機。1776年-1783年,潘恩根據分歧時期的分歧危機小樹屋,先后寫作了16篇簽名為“常識”的系列政論文《危機》,此中最膾炙生齒的就是《危機》第1篇開頭的一句話“這是考驗人們靈魂的時刻”(These are the times that try men’s souls)。《危機》的影響甚至超過了《常識》,一共享會議室個主要的證據是:1776年12月25日(圣誕節)黃昏,處于軍事低谷的華盛頓將軍聚集部隊,公開宣讀《危機》第1篇以鼓舞士氣,隨后迅即偷渡特拉華河,奇襲英軍并獲得勝利。這一時期潘恩還寫作過《林中居平易近信札》,與史姑娘教士展開劇烈爭辯。鑒個人空間于潘恩對american反動的獨特貢獻,年夜陸會議曾選舉他為交際委員會秘書,后因另一委員的任職問題而離職。1779年,潘恩還擔任過賓夕法尼亞州議會的秘書。1780年月,潘恩曾往復于法美兩國,爭取法國對american的支撐,還寫作過《公共好處》、《論當局》、《銀行事務》和《紙幣》等作品。

 

在1787年費城制憲之前,出于殖平易近地獨立和獨立初期的國家才能建構的需求,潘恩在政治思惟上與american的聯邦黨人存在頗多分歧,但此后,潘恩的平易近主思惟戰爭等取向日益與“貴族化”的聯邦黨人產生隔閡,但卻與反聯邦黨的杰斐遜等人日益接近。此時,american反動已年夜功樂成,國內出現了政治和宗教上的守舊主義潮水,對于“激進主義旗頭”潘恩反而日生忌憚–潘恩也似乎感觸感染到了這一點,萌發了離開american的設法。同時,作為別的的興趣,潘恩一向在構思一種新型的橋梁設計–單拱鐵橋,他回歸歐洲除了考核政治之外,還有科學交通的目標。1787年,帶著這樣的雙重目標,潘恩來到法國,后又回到英國,往復兩地,同時進行著政治觀察和科學交通。十幾年后重回歐洲,潘恩感歎萬千,重要針對兩種現象:一是母國英國的議會改造和社會不服等的狀況纏足不前,稟承“傳統”的守舊主義根深蒂固,輝格黨中的激進派改造一波三折;二是鄰國法國的反動形勢飛速發展,“原則反動”的態勢讓其年夜受鼓舞。潘恩的興趣被從頭調動起來,他有興趣樹立了與輝格黨激進派的聯系,參與到英國議會改造和社會改造的辯論中往,同時對法國反動的原則立場與發展進程抱以極年夜的同情和等待。這一時期,一個關鍵性人物的“守舊轉向”安慰了潘恩,并催生了其最具系統性、最為成熟的政治思惟作品《人的權利》(Rights of Man)。那個人就是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此人原來的臉孔是主張議會改造的輝格黨人,并明確表現對american反動的同情,但在法國年夜反動發生后卻發表了激烈的抨擊,重要體現在他1790年發表的《法國反動論》[3]中。柏克在該書中對法國反動的基礎原則進行了徹底的否認與批評,并鼎力宣揚英國人的傳統不受拘束和英國憲法的優越性–這給予了英國守舊派的極年夜支撐,輝格黨中的激進派及其改造辦法遭遇重挫,1793年法國對英國宣戰更使他們無法抬頭。這部作品在兩個方面同時傷害了潘恩:一是他自己對英國政治陰暗面的體察;二是他自己在原則立場上對法國反動的支撐。為此,他感覺必須進行正式的回應,才幹同時拯救英國議會改造和法國反動。1791年2月,《人的權利》第一篇出書,對柏克的觀點進行了愉快淋漓的交流駁斥,在必定水平上扭轉了英國國內政治守舊化的傾向,彌合了柏克在法國反動臉孔上刻劃下的傷痕。可是,出于小樹屋應戰的準備,第一篇并未就有關理論和軌制問題進行細致的展開,這就留待《人的權利》第二篇來完成了。1792年2月,以“人的權利”為中間的加倍細致的原則論證和軌制設計出現在第二篇中。由于潘恩在《人的權利》中嚴厲追問英國馴服者統治的符合法規性,徹底否認英國人引以為榮的“光榮反動”和英國憲法,宣傳american與法國的反動行動和當局原則,這些都年夜年夜傷害了英國政治精英的自負心并引發他們對國內反動形勢的恐懼。1792年6月,潘恩被以煽動叛國罪拘捕,準備在當年的12月份進行審判。同年9月,潘恩逃離英國,回到法國,由于其出色的思惟貢獻和對法國反動的親和態度,被選為法國國平易近議會中加萊地區的代表,成為法國國平易近議會議員。同年12月,英國法院作有缺席裁判,潘恩由此獲罪。

 

來到法國的潘恩也并非一帆風順,《人的權利》給他帶來的榮光也沒能使他幸免于法國反動政治的跌蕩放誕升沉。在英國,潘恩因其激進主義立場而遭到危害,法國卻因他的溫和主義而施以同樣的危害。潘恩來到法國時,吉倫特派當政。潘恩與他們的政治立場較為接近,所來往的也多為吉倫特派佈景的巴黎知識分子。然后,法國反動進一個步驟激進化,雅各賓派下臺。潘恩因為反對處逝世路易十六以及雅各賓派的諸多可怕辦法而遭到忌恨。1793年12月,潘恩被捕進獄,《感性時代》第一篇手稿交給了他的一位american同胞并于次年正式出書。1794年11月,隨著雅各賓派的垮臺,潘恩獲釋出獄,與american新任駐法年夜使門羅師長教師同住。期間潘恩曾向american當局求救,但聯邦黨人禁止了救濟行動,潘恩掃興至極并由此遷怒于總統華盛頓–其對總統的埋怨信隨后又遭到聯邦黨人的應用。1795年,法國當局為潘恩恢復名譽,并從頭接收進議會,但雖然答應,但卻從此淡出法國政治,潛心觀察和寫作,分別發表《感性時代》第二篇(1796)和《地盤正義》(1797)–前者是對《感性時代》第一篇相關問題的深化,后者是對《人的權利》中提出的福利國家思惟的具體化。1802年,潘恩回到american,受盡蕭瑟。那時的american進進了一個政治和宗教上的守舊期,潘恩激進主義的政治主張已分歧時宜,更有甚者,《感性時代》中的天然神論立場遭到最年夜的誤解和攻擊,而他寫給華盛頓總統的“埋怨信”也被聯邦黨人大舉宣揚和應用–潘恩自覺退隱,回到紐約過著平靜的生涯。這一期間他也曾寫過自我辯護的政論文章,但都沒有多年夜影響。潘恩老景凄涼,孤家寡人,1809大哥逝世于紐約。

 

顯然,潘恩的思惟與影響定格或局限于18世紀波瀾壯闊的近代資產階級年夜反動的黃金時代,那是一個天然法和反動的時代,而19世紀的基礎精力則是實證主義和法治,是資產階級獲得政權之后通過市場與憲法走向守舊的時代。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氣質和任務,老年的潘恩已經跟不上american甚至世界政治的節奏與程序了。但是,這絕不料味著潘恩就只屬于18世紀,他屬于整個現代世界:潘恩對英國議會與英國政治的許多富有洞見的批評和建議成為19世紀英國不受拘束派的思惟和行動綱領的主要來源,后者將潘恩奉為本身的思惟導師之一,而潘恩等待的“新英國”也日益在原則立場上接近了潘恩的原初幻想;潘恩在american被親切地稱為“湯姆•潘恩”,其布衣立場戰爭等取向深深打動著american中下層平易近眾的心靈,他也沒有因為政治上的人為臭名化而被遺忘,如本序文開頭展現的那樣,他在american平易近間社會和學術界有著揮之不往的強年夜影響;在法國的情況特別些,激進的潘恩碰到加倍“激進”的雅各賓派時顯得溫和,這是由潘恩內心深處的同情心和人性主義原則決定的,潘恩對法國也許并不清楚,他所來往的也只是吉倫特派的上層知識精英,但其通過《人的權利》在原則立場上為法國年夜反動所作的光輝辯護,不成能不在法國人的心目中留下深入的印象。潘恩身上沒有私密空間貴族的狂妄,沒有基于私利的算計或守舊,甚至不黯政治,總是在政治對抗中敗北,但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對不受拘束、平易近主和人性原則的真誠而無條件的捍衛。

 

以上就是譯者年夜致勾畫的潘恩的生平與思惟肖像,盡管能夠有著各種各樣的缺掉甚至歪曲,但譯者堅信這一年夜致的輪廓是可托的。潘恩作品的時事性、針對性和辯論性都很強,具有宣傳和論戰的優勢,但在理論論證與學術考據上能夠存在罅漏或缺乏,不過瑕不掩瑜,其幻想之真誠與思惟之光線極具穿透力,至今對于歐美政治甚至于廣年夜的發展中國家的政治改造依然具有主要的啟示和借鑒意義–因為他不是英國人,不是american人,也不是法國人,他是一位“世界國民”,一名“不受拘束使者”,他始終堅持的是原則論證,尋求的是廣泛幻想。

 

重提潘恩,抑或重讀潘恩,對于身處改造關鍵期的中國,顯然有著加倍分歧尋常的意義。

 

二、《人的權利》:潘恩政治思惟的成熟

 

《人的權利》是潘恩最為成熟與系統化的政治思惟作品,也是潘恩倡導“原則反動”最具影響力的作品–不是因為《常識》或《危機》,也不是因為后來的《感性時代》–恰好就因為這部作品,英國當局決定以“法治”的方法來壓制潘恩的“政治原則”,以煽動叛國罪對他加以拘捕并最終出席科罪。比擬于重要以american反動和英美關系為佈景的《常識》與《危機》,《人的權利》加倍著眼于歐洲的政治與反動,其最基礎訴求在于推動英國議會改造和法國反動。相對于英國的“不成文憲法”傳統和氣于通過妥協維護不受拘束的習慣而言,潘恩的“原則反動”顯然構成了一種政治上的激進主義訴求,對英國政治中的激進派運動起到了不成低估的影響。《人的權利》分為兩篇,第一篇直接針對柏克1790年《法國反動論》中的重要觀點展開反擊,并初步提出了作者基于權利論的憲法和當局原則體系,第二篇的理論論證顏色加倍濃厚,并側重將權利原則應用于軌制實踐和改造設計。

 

(1)《人的權利》第一篇:與小樹屋柏克的守舊主義論戰

 

《人的權利》第一篇起首呈現了柏克關于法國反動以及人的權家教利的基礎論斷:英國國民通過光榮反動和英國議會宣稱了對王室及其后代的永遠臣服,并主動棄絕了本身及子孫后代具有的自立權利;英國憲法無上光榮,保護著英國的傳統生涯方法和臣平易近不受拘束;法國反動樹立在講座場地錯誤而不切實際的原則基礎上,其殘暴與罪惡極其極重繁重;法國反動所反對講座場地的路易十六自己溫和可敬;先例和傳統奠基了現有當局的符合法規性基礎。由此,柏克的“守舊主義”基礎理論立場便得以確立。但是,潘恩針對這些論斷給出了極其鋒利的回擊,要點如下:

 

•英國沒有憲法,英國當局樹立在馴服之上,雖有改進,但性質依舊;

 

•柏克抱殘守缺,誤聽偏信,事實描寫僅僅樹立在法國反動亡命者的謠言之上;

 

•光榮反動并不“光榮”,只是宮廷與貴族之間的分贓協議,而國民在政治上僅有請愿權,藉此祈求恩賜;

 

•英國國王和英國議會均不克不及代表“英國國民”,因為國王是異族,上議院是世襲貴族,下議院的選舉基礎眇乎小哉;

 

•英國的“先例”缺乏以證立統治的符合法規性,英國國民甚至需求一場“平易近族反動”來洗刷異族馴服帶來的恥辱;

 

•英國當局基于貪婪和私利而發動戰爭,橫征暴斂;

 

•法國反動有許多加倍正當與公道的情節被掩蓋,潘恩進行了加倍完全的回溯與廓清;

 

•法國反動中的殘暴本源于當局的殘暴,並且“暴平易近”隨處可見,缺乏為奇,只要改進當局才幹根治;

 

•法國反動最終爆發是因為宮廷拒絕同意人權宣言和憲法,拒絕國民的權利主張;

 

•柏克混雜了個人與原則,沒有認識到法國反動反對個人空間的不是路易十六個人,並且當局的專制原則,法國所發生的乃是一場“原則反動”;

 

•柏克師長教師聲稱卻不敢從事的英法兩國的憲法比較,潘恩在第一篇中一一展開,摧毀了光榮的“英國憲法”的最后一絲榮光;

 

•通過對法國反動中的《人權宣言》的逐條剖析,證明了法國反動完整符合人的權利原則和感性原則。

 

當然,作為辯論文體,潘恩并沒有對《人的權利》第一篇進行適當的章節區分,以上的要點基于譯者的翻譯和懂得,恐有疏漏,但年夜致可托。在這一篇中,潘恩已經開始留意調用主要的理論資源并加以本身的懂得和發揮。如他談到憲法與當局的關系,此中最受關注且被援用最多的是:“憲法先于當局而存在,而當局只是憲法的創造物。一個國家的憲法不是當局的行為,而是國民創建當局的行為。”麥基文傳授在《憲政古今》中曾專門引述潘恩的這一經典表述來解釋現代憲法的性質。現代憲法以社會契約理論為基礎,以國民制憲權為規范依據,是一種“規范”的憲法,而非“描寫”的憲法。由此又觸及潘恩的社會契約論,他反駁了那種認為國民與當局之間存在契約的契約論觀點,主張國民彼此之間締結契約,當局是這一締約行為的產物而非締約一方,在國民與當局之間不存在政治性質的契約,只存在勞務合同或委托治理合同那樣的東西。潘恩又談到了國民作為制憲權主體的正當性。潘恩在《人的權利》中專門說起過盧梭,還就當局主題與西耶斯有過討論和商議,《人的權利》的出書晚于盧梭及西耶斯的重要作品,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和西耶斯的制憲權理論對他的影響可見一斑。可以說,潘恩關于憲法與當局的關系的政治思惟論述遭到法國啟蒙政治思惟的主要影響,由于主題觸及法國反動,其有關論述更可歸進當時的整體性政治思惟發展的脈絡之中加以考核。除了憲法與當局的主題,潘恩在《人的權利》第一篇中還專門處理了天然權利與國民權利問題,他的權利論則有著英國思惟家洛克的痕跡。他認為“天然權利是那些根據人的天然存在自己而歸屬于他的權利。這種權利包含心智權利或謂思維權利,以及一切關于個體行動的權利,只需該行動出于個人的舒適與快樂的尋求,且無害于其別人的權利。國民權利是那些根據人的社會成員成分而歸屬于他的權利。每種國民權利都有某些預先存在于個體之中的不受拘束權利作為基礎,不過在一切情況下,僅憑私家氣力缺乏以實現此類權利。這種權利均關涉到平安與保護。”假如略微瀏覽一下洛克的《當局論》(下篇),對這些權利論述就會很是熟習而親切了。天然權利與國民權利的區分與聯系是不受拘束主義憲法學的政治哲學基礎,演變為后來的人權與基礎權利體系。無疑,潘恩遭到英吉祥海峽兩岸啟蒙政治思惟家的影響,從契約論到當局論,從權利論到權力論,一個現代成文憲法框架下的立憲當局呼之欲出。通過展現人類政治思惟的最新與最完全的表達情勢,潘恩完整以一種感性啟蒙的姿態俯視守舊英國政治傳統的柏克,就純粹的審美對比和辯論後果來看,后者天然相形見絀。這就是潘恩的勝利,這就是潘恩辯論中的“擺事實和講事理”。潘恩在權利和感性的立場上,不僅對柏克,並且對英國政治傳統和憲法,絕不留情–他不僅現實地指出了英國政治中的諸多虛偽和缺點,廢除了“光榮反動”、英國議會以及英國憲法的榮光,舞蹈教室甚至將柏克作為權力符合法規性根據的“先例”反轉為從最基礎上否認馴服者權利的歷史證據,從頭揭開了通過通俗法和議會改造而日漸消弭的英國憲法政治中“異族馴服”帶來的平易近族恥辱感和內心傷痕。

 

當然,潘恩對于英國憲法的批評也有過頭之處,柏克的守舊也絕對不克不及與反動簡單同等起來。作為“異族馴服”的政體和現代的“匿名共和國”,英國憲法的政治聰明恰好不在于“原則”的果斷,而在于“妥協”的技藝。當然,現代啟蒙的主流是感性反動,是價值和情勢的統一,法國與american具有現代政治審美的情勢特征,而英國卻一向是一個漸進、守舊與“不成文”的“憲政寶庫”–面對現代成文憲法的挑戰,英國憲法若何恢復名譽?這一任務最終是由百年之后的戴雪完成的。戴雪之前的英國憲法研討的主流是政治學與歷史學研討,戴雪完成了英國憲法研討的“法學轉向”,將英國不成文憲法的若干關鍵性要素加以提煉與整合,在原則層面完成了英國憲法在學理上的“法典化”,是以,說戴雪是英國憲法的“原則編撰人”并不為過。戴雪的任務當然也分歧于德國拉班德那樣的法令實證主義的“往國家化”操縱,戴雪對于英國憲法中的主權原則與權利原則的出色論證所完成的不是一種現代意義上的“規范憲法學”的作業,而是“政治憲法學”的基礎性任務,是對英國憲法真實要素的完全提煉與系統整合,是政治意識和法令意識的會通典范。近來中國憲法學界發生的“政治憲法學”的學術訴求[4],在必定意義上是對戴雪的一種學感性回歸。戴雪為英國憲法正式恢復了名譽,并為后續的憲法改造甚至于將來能夠發生的“憲法法典化”供給了嚴整的原則框架。當然,在戴雪之前的一百年,潘恩對英國憲法作出那樣負面的評價也是有事實根據的,我們無法橫加苛責。

 

(2)《人的權利》第二篇:原則運用與改造設計

 

潘恩在《人的權利》第一篇中重要是反駁柏克,較多表現為“破”,盡管也有一些正面的原則論證;在《人的權利》第二篇中,更多出現的則是更富理論性的論證和建設性的改造設計。在這一部門,潘恩的理論貢獻至多有以下三個方面:

 

起首,在《論社會與文明》一章中,潘恩論述了一種“社會自治”與“最小當局”的現代管理結構,以此作為后續論題的理論基礎。潘恩開門見山,指出“安排人際關系次序年夜部門內容的不是當局的感化。它有著本身的來源,該來源處于社會與人的天然構造的原則之中……正式的當局僅僅構成了文明生涯的一小部門……文明越完善,留給當局的空間就越少,因為文明此時就越多地調控著本身事務和進行自我統治”,這些論述可以與他的權利論勾連起來–國民權利是天然權利中那些無法自我照看的部門,需求當局供給平安和保護,是以當局權力之需要性僅限于那些無法獲得自我照看的國民權利,其他可以通過自治加以行使和維護的權利則處于當局權力管轄范圍之外。潘恩是以反對制訂更多的法令,因為法令增添意味著當局管束權力的增長。對當局效能的最小設定也同時意味著當局稅收的最小化。這種“社會自治”與“最小當局”的道理論證在不受拘束主義政治思惟脈絡中并不生疏,這也進一個步驟證明了潘恩在原則上是一個不受拘束主義者,盡管同時也是一個激進主義者。今朝中國的改造正進進“社會建設”的主題之中,但當政者更多從平易近生或福利角度著力,在必定水平上可以回應改造帶來的社會不公正問題,但無法有用回應社會建構中的“次序”與“活氣”的訴求–“自治”的概念必須正式進進“社會建設”內部,這樣的“社會建設”才能夠具有真正的主體性和完全性。在此意義上,潘恩曾經的論述對我們不無教誨。

 

其次,潘恩在該部門相對精細地論證了平易近主代表制的正當性。潘恩比較了新舊當局體系,認為存在兩種主導性的分類,一種是基于選舉和代表的平易近主當局,別的一種是基于世襲繼承的君主制和貴族制。潘恩的論證視角比較特別,他認為由于才智不克不及世襲繼承,是以統治資格的世襲繼承就不具有感性基礎。當然,他也區分了平易近主制和代表制。在他所處的時代,平易近主制重要是一種古典的直接平易近主的含義,尚未與代表制結合起來。潘恩明確指出,代表制是一種現代事物,而平易近主制最年夜的問題在于其幻想化原則無法適用到現代平易近族國家的規模標準之上;君主制和貴族制都是不明智和不正當的體制,是對人自己的貶抑,是日益擴展的感性需求加以剷除的對象;在此基礎上,將代表制嫁接到平易近主制之上的平易近主代表制就成為了最正確和最具感性的當局情勢聚會場地了。潘恩同時駁斥了對于“共和主義”的濫用,陳述了混雜當局的諸多弊病,進一個步驟剝離了英國人在政治上自我證立的理論根據。在該部門的論證中,潘恩通過american州制憲和聯邦制憲的實例說明了代表制的基礎道理及其運作框架。

 

再次,潘恩在該部門提出了英國稅制改造和福利國家設定的新穎思惟,極富遠見。潘恩認為非代表制下的當局有著本身的私利,戰爭不過是當局斂財的捏詞,而項目單一的關稅與國內稅不僅禁止了不受拘束貿易,並且成為國平易近貧困的禍首禍首。在此基礎上,潘恩認為英國當局應該不斷推進減稅和福利改造,他尤其說起并設計了一種節制年夜地產的累進稅制,頗有新意。這里無需具體說明作者關于英國稅制改造和福利國家設定的細節性來由和辦法,只需求列出作者開出的改造清單(14點計劃),就能夠證明作者對于現代國家事務的洞察力以及早年從事下級稅務官的經驗積淀,更關鍵的是對祖國國共享空間民的熱愛–因為批評英國政治與憲法重要針對英國的宮廷與貴族,而稅制改造與福利國家設定則重要針對中下層貧平易近:

 

•廢除200萬英鎊的濟貧稅;

 

•為25.2萬個貧困家庭供給資助,14歲以下的兒童每人4英鎊;同時,用追加的25萬英鎊為103萬兒童供給教導;

 

•假定有7萬名年齡在50到60歲之間的窮人、破產的商人及其別人,每年每人發放6英鎊的養老金。

 

•假定有7萬名年齡達到60歲的窮人、破產的商人及其別人交流,終生為他們每年每人發放1瑜伽場地0英鎊的養老金。

 

•為5萬名重生兒每人捐助20先令。

 

•為2萬名新婚夫婦每對捐助20先令。

 

•為在外任務、在遠離親人的處所往世的人的葬禮開支供給總額達2萬英鎊的資助。

 

•為在倫敦和威斯敏斯特市內墮入臨時貧困的人隨時供給雇傭機會。

 

•廢除衡宇和窗戶上的稅收。

 

•向1.5萬名被裁撤的兵士終生付出每人每周3先令的津貼,以及向被裁撤的軍團的軍官付出相應比例的津貼。

 

•向繼續退役的兵士每年增添付出總額達1.95萬英鎊的津貼。

 

•向海軍付出與陸軍劃一的裁撤津貼和在崗附加津貼。

 

•廢除抵代稅。

 

•一項累進稅計劃,用以打消長子繼承權法令的非正義性和非天然性,以及貴族軌制的惡毒影響。

 

最后,潘恩還提出了永遠戰爭、歐洲一體化甚至于現在的聯合國框架的設想。文明與思惟源于戰爭的殘虐,這一點在歐洲文明史上可以獲得很好的反應。沒有宗教戰爭,就不會有現代的政教分離與不受拘束主義焦點信條中的崇奉不受拘束以及政治領域的無限化,也不會產生格勞秀斯那樣的現代國際法體系。沒有世俗戰爭,就不會有主權思惟的興起和歐洲結盟的思惟動因。潘恩的問題意識在于平易近主化之前的歐洲戰爭頻仍,國民深陷水火,他將本源歸結于當局體制的非平易近族性與貪婪天性,主張通過平易近主反動實現歐洲之間的共和國年夜聯盟,再通過歐美的政治聯合推進永遠戰爭。關于永遠戰爭和歐洲聯合的設想,我們很不難想到康德的《永遠戰爭論》,并將本日的聯合國框架和歐盟體制歸因于康德的遠年夜幻想。通過潘恩以及潘恩的轉述,我們可以了解這一幻想有著加倍深遠的歐洲配合思惟淵源。潘恩在《人的權利》第二篇中提到,法國國王亨利四世曾在1620年提出過一項旨在廢除歐洲戰爭的計劃,要點如下:組建一個歐洲議會(樹立一個年夜洋國);通過錄用來自于若干國家的代表來組成這一機構,充當國1對1教學家間糾紛的裁決者。潘恩對此幻想疑神疑鬼,對通過反動實現平易近主基礎上的歐洲共和國年夜聯盟更是抱持著熱切的等待。當然,這是潘恩的思惟火花和歷史直覺,他并沒有對此進行加倍交流深刻系統的理論建構。對于一個小冊子作家而言,有時候“火花”就是一切。

 

(3)小結:人的權利與政管理性

 

潘恩的《人的權利》標志著其政治思惟的成熟,政治哲學史上論及潘恩時,引述最多和最為主要的也都是出自該部作品的一些經典論證[5]。潘恩不是簡單的小冊子作家,他有著豐富復雜的理論資源和實踐知識,這使得他成為當時的一位優秀的政管理論家和公共政策學家。盡管我們不克不及以一流思惟家(好比康德)那樣的標準往權衡他,但他的思惟貢獻和作為“世界國民”與“不受拘束/戰爭使者”的偉年夜人格,以及他自己對權利與感性原則的執迷不悟的捍衛,使得他確確實實成績了那個時代的一種“布衣奇跡”。

 

《人的權利》兩篇且破且立,不僅年夜致劃開了近代政治激進主義與守舊主義的原則界線,並且富有洞見地啟發了19世紀以來的議會改造、社會同等改造、平易近權運動與福利國家的發展。明天重讀潘恩,尤其是作為他最成熟政治思惟代表作的《人的權利》,對我們的理論教誨和實踐教誨顯然不成低估。甚至,從頭認真閱讀他的文本,懂得他的思惟,對于我們重估激進主義的正面價值也會產生益處。這些都是鼓舞譯者堅穩重譯的主要精力動力。

 

三、《感性時代》:潘恩宗教觀念的科學化

 

假如說潘恩在《人的權利》中闡述的政治科學很不難在啟蒙時代的特定知識佈景下獲得認同的話(也是以給他帶來了更多的榮譽),他在《感性時代》中闡述的反基督教的天然神論則是他的一種知識或感性的僭越,并是以招致了歐美主流社會的最年夜誤解和伴侶之間的猜疑,更為其政治對手(如american的聯邦黨人)供給了肆意攻擊的捏詞。《感性時代》是堅持不受拘束思慮和原則論證的潘恩將政治領域的寫作自負移進宗教領域的一次實踐,在這一實踐中,他絕少聯盟者,因為他基于本身的知識感性,幾乎獲咎了一切的教派,甚至接近了一種完整將作為“顛倒的世界觀”的宗教內在化、科學化與感性化的“無神論”–這是潘恩真正的激進之處,其激進水平遠超越其在政治領域的作為,因此不見容于眾人。

 

當時,沒有哪個身負名譽的思惟家或政治家敢于同潘恩站在統一宗教立場之上,即便是他舊日的盟友杰斐遜也不得不在聯邦黨人的要挾下從頭確認崇奉歸屬并與潘恩斷絕關系。潘恩寫作《感性時代》的時刻剛好是american立憲之后政治與宗教從頭守舊化的時期,而法國反動歷經雅各賓派的激進專政之后也開始回歸感性與傳統。在當時的語境下,盡管政治反動已經勝利,可是還缺乏以論證或供給一種可以替換傳統宗教的科學宗教或國民宗教會議室出租。在國民宗教的意義上,羅伯斯庇爾掉敗了;在科學宗教的意義上,潘恩同樣掉敗了。至于半個多世紀之后,沿著科學感性和激進主義的途徑一路前進而提出了唯物主義無神論的馬克思,最終也沒有舞蹈場地能夠活著界范圍內真正替換傳統宗教。在布魯諾的時代,科學是宗教的梅香;在潘恩與馬克思的時代,盡管宗教在科學的經驗感性眼前有所退卻,但科學并不克不及夠以情勢感性的名義掌管人類精力領域的鎖鑰,試圖將宗教壓制為科學的梅香或完整流放顯然是一種對曾經的“宗教暴力”的復制。啟蒙以來的感性樂觀主義一向試圖通過感性自己掌握與人類有關的一切事物甚至人類的命運,這在普通科學甚至于社會領域獲得了宏大的勝利,顯示了感性與科學的偉鼎力量,但當人類將這種感性反感化于本身的精力領域,并試圖用經驗和實證的眼光端詳曾經的“天主”時,人類精力科學領域最年夜的疑難就出現了:第一因究竟是什么?當科學的感性能夠照亮人和宇宙的每一個角落時,這種感性確實就具有了“天主”的性質。潘恩在《感性時代》中要尋找或認同的就是這樣一種天主,即科學的天主或感性的天主,而非啟示的或教義的天主。但我確信,潘恩不是“撒旦”,他只是近代啟蒙思惟中激進主義脈絡里的“唐吉訶德”,是科學感性的“騎士”。

 

潘恩在《感性時代》第一篇第一章的《作者的職業崇奉》中明確提出:“我只信一個天主,別無他信;我渴求長生的幸福。我信任人人都是同等的,我信任宗教的任務在于行正義之事,體恤萬平易近,讓眾生幸福。……我的意志就是我的教會。”–“我的意志”?其實就是“我的感性”。在該章結尾處,潘恩提到了早在《常識》出書之時就已經意識到感性需求開展兩場反動:政治反動和宗教反動。這樣看來,《感性時代》不過是努力于政治主題的《人的權利》完成之后展開的感性的第二個任務罷了。在第二章《論任務與啟示》中,作者通過對基督教神學基礎性概念“啟示”的剖析,否認了宗教體系中任何“轉述性啟示”的有用性及以此為基礎的教會權力。潘恩明確指出:“啟示,一旦涉進宗教,就意味著天主與人的直接交通……啟示必定僅限于初次交通”,這有點類似于新教反動中路德提出的“因信稱義”,但潘恩顯然要比16世紀的路德激進得多。潘恩這樣重構“啟示”的概念,就等于直接否認了既有宗教典籍中“啟示性教誨”的教義性質,并因此解除了那些所謂的“啟示”對人的義務設定的有用性,解除了相關義務所支撐的教會權力的符合法規性。那么,什么是潘恩的“真正的神學”概念下的“啟示”呢?只能是每個人直接從“天主”那里得來的交通結果,即“天主之道”(The word of God)。何謂“天主之道”?潘恩在第一篇第九章《啟示的真正內涵》中答覆說“天主之道就是我們所看到的創造”,亦即直接呈現在我們的面前共享會議室和心靈中的、由天主廣泛而無差別地告訴我們的那個宇宙結構。我們若何認知這樣的“天主之道”呢?潘恩認為不克不及依附五花八門的人類語言,只能依附科學感性。原來,潘恩的天主就是“科學感性”,是“感性”向我們明示著真正的“天主之道”,即“真正的神學”所指的啟示。潘恩在第一篇第十一章《論基督神學和真正的神學》中婉言不諱:“現代所謂的天然哲學,包括了科學的一切部門,此中地理學占重要位置。天然哲學研討的就是天主所創造的東西以及他在創造中所表現的氣力和聰明。這才是真正的神學。”在第一篇第十四和十五章,潘恩通過展現宇宙結構的多元性和宇宙科學的既有結果,證明了宇宙結構自己就是天主對我們的啟示,需求我們的感性往直接認知,而宇宙結構的多元性則供給了個體不受拘束和多樣性的存在根據。在第一篇的第十七章,潘恩歸納了宗教欺騙的三種重要手腕,即奧秘、奇跡和預言,并從“真正的神學”角度進行了鋒利的批駁,他認為“奧秘”處于“真諦”的對立面,是反“真諦”的人用于困惑心智的行話,而“奇跡”則是用于惑亂感官的障眼法,“預言”則存在自相牴觸之處。在第一篇的“結論部門”,潘恩對本身所謂的“真正的神學”進行了總結,提出三個要點:一是任何出書物、作品或言談中的天主之道均不成信;二是我們通過感性直接感知到的“創造”才是真正的天主之道;三是人類的品德責任在于模擬天主在創世中對萬事萬物所表現的善行和善良。他最后表達了一種“真正的神學”風行于世的希冀:人類要不斷卸載人與天主之間的中間障礙,回歸到崇奉的原初狀態,而亞當至少不過只是天然神論中的一個神罷了。《感性時代》第一篇尚未出書,潘恩就被法國當局拘捕進獄,幸虧他將手稿交給了一位american同胞,使得該篇得以在倫敦、紐約和巴黎同時出書,并激起極年夜的反響、回應和攻擊。

 

潘恩在《感性時代》第二篇“序文”中簡要回應了批評者的方式和路徑,認為:“我發現一切我的反對者們或多或少地都是乞助于所謂的經文證據和圣經權威。由于混雜了關于真實性和教義的爭論,他們幾乎不克不及掌控這一主題。可是,我要糾正他們。”潘恩在第二篇中的重要任務就是往考證《圣經》相關文本的真實性,從而廓清關于《感性時代》有關爭論的知識學條件。他一一考證被奉為經典的那些文本,所用的重要方式是作者自稱的“我所供給的可以證明他們為偽作的證據,恰是從那些書中摘取的,並且它們的運用就像一把雙刃劍,任何一邊都能應用”,潘恩極其狡詐或謂機智,所用方式不過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或許“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乃至于無論他從《圣經》文本中找出的證據能否被確證,那些文本都將被證偽:假如那些證據被否認,則文本的一部門就是教學場地錯誤的;假如那些證據被承認,則整個文本可被本身證明為是虛假的。潘恩為難《圣經》中的天主,其本源在于《圣經》所具有的“亦史亦經”“經史合一”的性質,潘恩從歷史的考據出發攻擊《圣經》的教義體系,通過經驗方式證偽超驗體系,其方式論的本源還在于他所謂的“真正的神學”,即天然哲學。他的方式顯然分歧于傳統的經院哲學方式,因此他的批評者的方式和路徑也為他所不屑。潘恩以為證偽《圣經》講座場地自己就可以終結這場本質上的“科學”與“神學”之爭,并認為這是“釜底抽薪”之策,但實際上這場爭論遠未終結,延續至今,并隨著后世對啟蒙感性及其知識論自己的質疑以及人類對傳統生涯的從頭重視而加倍復雜起來。不過,潘恩以其在知識感性眼前的無比年夜膽而坦誠的態度,為我們展現了現代科學感性與神學體系的一次“出色”交鋒。

 

但是,無論潘恩在《感性時代》中試圖用“感性”置換“啟示的天主”能否勝利,潘恩念茲在茲的“我們只信一個天主”的命題卻是人類永恒共享的–天主究竟是什么?他與我們的品德及精力生涯有何關系?對于我們這樣的“淡于宗教”同時又經歷過現代無神論洗禮的東方平易近族而言,在從頭邁進主流的現代化軌道之后,可以回避“人為的天主”,但無法回避潘恩所謂的“感性的天主”以及二者配合歸屬的、更為廣泛和最基礎的“崇奉體系”問題–這是我們時代面臨的嚴重結構性危機之一。

 

四、關于《人的權利》與《感性時代》的翻譯

 

關于本書的翻譯,有些佈景需求交待。2009年9月我的第一本譯著《聯邦制導論》出書之后,中國法制出書社的周林剛編輯建議我重譯潘恩的兩本主要的小冊子《人的權利》和《感性時代》。之前,我對于潘恩的清楚很少,只了解他是一個激進主義政治思惟家,一個“世界國民”式的游俠,還有他那句關于當局與憲法關系的經典表述:“憲法不是當局的行為,而是國民建構當局的行為”。經林剛的介紹和鼓勵,我初步答應重譯這兩本書。回來后我找到原來的中譯本以及英文版本,初步閱讀之后加倍深了我重譯的決心。

 

關于潘恩作品的中譯本,1950年月末商務印書私密空間館曾出過三冊單行本,即《感性時代》、《常識》和《林中居平易近的信札》[6]。1980年月初,商務印書館編輯出書《潘恩選集》[7],在50年月版本的基礎上增添了《人權論》(即《人的權利》),該書于2009年重版。關于潘恩作品的最新編譯則由柯嵐博士完成,即2007年由三聯書店出書的《american危機》,尤其難能可貴的是,柯嵐博士在書中還收錄了american學界潘恩研討的幾篇主要的代表性論文:《潘恩的政管理論》、《潘恩、american與政治意識的現代化》、《湯姆•潘恩的憲法》、《湯姆•潘恩的哀榮》、《塑造american公眾:潘恩、賓夕法尼亞雜志與american反動的政治話語》。這就年夜年夜豐富了學界對于潘恩作品完全性以及american學界潘恩研討現狀的認知。

 

講座場地

在此基礎上,重譯《人的權利》和《感性時代》的意義安在呢?起首,這兩本小冊子既有的譯本的最後版本完成于半個共享空間世紀之前,未及認真修訂,此中有不少謬誤需求更正;其次,這兩本小冊子是潘恩政治作品中就思惟性而言最為系統的作品,“權利”與“感性”是啟蒙時代最具影響力的語詞,也是現代性的焦點構成,而《常識》與《危機》等因為服務于特定的時局以及政治正確的請求,且屬于潘恩的晚期作品,在系統性和論證完美性上有所完善;再次,尤其是《人的權利》中出現了福利國家、永遠戰爭與歐洲一體化等極富創見的思惟,值得認真研討;最后,譯者所選擇的譯本計劃加倍權威與完全–以劍橋年夜學政治思惟史原著系列中的《潘恩政治著作選》中相關章節為藍本,結合american歷史網站(www.ushistory.org)上的文本加以對勘和補充,盡量供給加倍完全的原著風貌,因為據劍橋版選集的編者布魯斯•庫克里克(Bruce K個人空間uklick)介紹,潘恩的英文著作沒有權威的版本,只要相對完全的版本[8]。當然,這是譯者初次涉足經典翻譯的領域,翻譯過程中明顯感覺到啟蒙時代的英語文法和20世紀以來的現代英語有所差異,為此,譯者竭力為之。

 

《人的權利》由我自己獨立譯出。《感性時代》第一篇由我自己獨立譯出,第二篇由中南年夜學商學院博士生徐維密斯完成初稿,我補譯了兩個腳注并校對了全文。

 

最后需求特別感謝本書的策劃編輯周林剛師長教師,是他的目光和耐煩鼓舞了譯者從事這一“經典”翻譯的任務,并從中受害很多,也是他的認真而高效的任務促進了譯本的盡快出書。因為篇幅緣由,原擬合為一本的計劃不得不做出改變,于是就有了現在面世的獨立成書的《人的權利》和《感性時代》–這難道只是偶爾?政治主題與宗教主題分開出書似乎正回應了現代政治的“政教分離”的原則。

 

希冀《人的權利》和《感性時代》能夠豐富我們思慮當代中國甚至于人類廣泛性問題的知識理據和經驗理據。

 

【注釋】

 

[1]這首歌謠的中譯本由柯嵐博士譯出,參見托馬斯·潘恩:《american危機》,柯嵐譯,上海三聯書店2007年版,“代譯序”,第20頁。

 

[2]這篇論文由高揚譯出,并支出柯嵐編譯的《american危機》一書,詳見該書第269—322頁。

 

[3]該書成為柏克的守舊主義的代表作,中譯本參見柏克:《法國反動論》,何兆武、許振洲、彭剛譯,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

 

[4]參見陳端洪:“論憲法作為國家的最基礎法與高級法”,載《中外法學》2008年第4期,以及高全喜:“政治憲政主義與司法憲政主義”,北航法學沙龍主題研討稿,2008年12月。

 

[5]參見[美]列奧·施特勞斯、約瑟夫·克羅波西主編:《政治哲學史》(下冊),李自然等譯,河北國民出書社1998年版,第28章“潘恩”部門,第783—789頁。

 

[6]參見潘恩:《感性時代》,張師竹譯,商務印書館1958年版;《常識》,馬清槐譯,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林中居平易近的信札》,蔣恩鈿、吳以銘譯,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7]參見《潘恩選集》,馬清槐等譯,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

 

[8]參見《潘恩政治著作選》(劍橋政治思惟史原著系列),中國政法年夜學出書社2003年影印版,“Bibliographical note”。

 

責任編輯:葛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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